服饰纺织 | 侨乡汽车 | 闽南人才 | 商虎人才 | 玩具礼品 | 世纪茶网 | 商虎机械 | 侨乡房网 | 商虎家具 | 中国石材 | 中国鞋网 | 企业邮局
今天是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类别:
区域:
户型:
中介:
地段:
财经资讯
家具资讯
服饰纺织资讯
鞋业资讯
房地产资讯
玩具礼品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侨乡房网 > 房产要闻 > 正文
经济适用房 住满5年才能卖
www.qxhouse.com   2005-3-17 8:51:00   来源:中国房地产资讯网   短信订制

近日,福州市政府下发补充通知,要求经济适用房年度储备用地占到商品住宅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10%左右。已经生效的《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福州市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土地的出让方式、户型标准、价格,以及上市流通等问题。


供应对象家庭年入4万以下


《通知》明确规定,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家庭。


户型标准分为4种


《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建设户型标准,户型标准一般分为70平方米、85平方米、100平方米和130平方米四种,其比例为:85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应占60%以上,7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不少于10%,100平方米和13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分别不多于15%。


超核准面积按商品房计价


《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房管局、物价局负责,市建设局、住宅发展中心等部门参与,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年度政府指导价。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管局依照省政府相关规定核准其购房面积,购房人必须按照核准的购房面积选购相对应户型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跳档选购高一档次户型。


购房人选购与核准面积相对应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其面积与核准面积有误差时按下列办法处理:单套建筑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出售;单套建筑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核准面积部分仍按基准价格出售,超过核准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中配套的商业用房,经市房管局核准后按商品房价格出售。


卖房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通知》规定,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根据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


严禁改变土地用途


《通知》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或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土地储备制度,年度储备用地原则上应占商品住宅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10%左右。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侨乡房网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新闻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胎动”吸引 (12-4)
·成交量放大 警醒房企:让利于民 (12-4)
·新政能否解决住房难题? 楼市调 (12-4)
·上海4成住宅土地“习惯性流标” (12-4)
·人民币连连“跌停” 楼市热钱“ (12-4)
·上海出台一系列新政 力保房市房 (12-4)
·借房地产翻身希望落空 “溢佳香 (12-4)
·地方土地财政收入缩水 部委酝酿 (12-4)
·“农地入市”办法有望年底出台 (12-4)
我也来评论两句  用户名:    E-mail:  
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不要超过100字)
房产资讯搜索
 
热门新闻
论坛热贴
图片新闻







关于本站 - 服务条款 - 分支机构 - 广告服务 - 市场合作 - 联系我们 - 本站实名侨乡房网 商虎  侨乡房网

Sonhoo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法律声明 隐私声明
备案号:闽B2-20040065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5002002303